发布时间:2025-11-07 来源: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规范管理,引领和促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修订版《中医药国家(行业)标准管理办法》,旨在规范中医药标准管理、强化标准实施、推动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。
《办法》明确,中医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,其中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两类,行业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。办法规定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分工管理,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标准化工作办公室,并通过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体系编制、项目建议、起草、审查与复审工作。
《办法》同步废止《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》(国中医药法监发〔2023〕9号),标志着我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入系统化、规范化、国际化新阶段。

